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体现“一个明确”“四个确保”

发布时间:2020-01-15浏览人数:4204

4月2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国务院下发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在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过程当中迈出了重要的步伐,规范的提法是“重在改革体制、加大授权放权、强化监督监管、放活与管好”相统一的改革思路。

改革的重点具体举措有五个方面,我们说是“一个明确”“四个确保”:

一是确定了权责边界,明确了“谁来授、授给谁”。明确了国资委、财政部或其他部门机构根据国务院委托作为授权主体,依法科学界定职责结尾,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

二是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确保“授得准”。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等方面,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的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赋予更多的自主权。对其他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要充分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逐步落实董事会的职权。

三是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确保“接得住”。因为授权放权对应的是企业要有能力接得住这些权力,而且充分的行使好。建设规范高效的董事会,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优化集团管控,提升资本运作能力。

四是完善监督监管体系,确保“管得好”。搭建连通出资代表机构和企业的网络平台,实现监管信息系统全覆盖和实时在线监管。统筹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形成监督管理闭环。健全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追究制度。

五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建强”。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关于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企业党委(党组)的作用切实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