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齐河县供水管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有关规定,2017年7月19日,鲁控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齐河县自来水公司二楼会议室,组织监理(山东省淮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质量检测(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山东省水利工程试验中心))、施工(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运行管理(齐河县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召开了齐河县供水管网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及移交工作会议。
验收工作组通过查看工程现场,听取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作报告,查阅工程档案资料,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齐河县供水管网单位工程已按照设计内容、施工合同全部建设完成,工程施工满足有关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档案资料基本齐全,资料整理规范、分卷得当,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同意通过单位工程验收,交付运行管理单位使用。
此次工程的验收移交,标志着齐河县大清河生态治理及供水管网工程全面进入工程完工结算、验收与移交阶段,鲁控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推进齐河县大清河生态治理工程及供水管网工程剩余工程的验收与移交进度。(周兵 供稿)